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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3年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情況的報告
教育廳助學管理中心:
依據《關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與材料報送工作的通知》(內教辦函〔2013〕134號)及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管理辦法》(內教財字〔2007〕49號)、《內蒙古自治區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內教辦字{2008}68號)、《內蒙古自治區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內財教字〔2007〕779號)、《內蒙古自治區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內財教字〔2007〕780號)有關文件要求的有關規定,經學院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首先學院召開院長辦公會議學習上述文件,統一思想認識,按教育廳助學管理中心下達的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34名)進行評比;其次,我院共有五個系部(經濟管理系、電子信息系、建筑工程系、外語系、藝術與傳媒系),經各系以班為單位民主評議,評選出勵志獎學金獲得者預選人,分別于2013年10月9日-2013年10月15日進行公示七天,各系對評選人員無異議,上報學院助貸管理中心;再次,學院資助中心認真審核各系上報材料(家庭貧困證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民主評議全過程,教務處對學生成績認定,學生處對學生有無違紀認定,公示結果等)。審查合格后學院資助管理中心再將各系報送34名國家勵志獎學金獲得者于2013年10月15日-2013年10月21日進行全院公示(公示七天)無異議。最后經學院2013年10月21日院長辦公會議確定,呈報我院以下同學為2013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獲得者(共計34人×5000元=170000元):
一、經濟管理系(14人′5000元=70000元):
李 娜、 喬 峰、 王春燕、潘建峰、 張東虎、 蘇鑫夢、袁 丹、卜林芝、 賈雪嬌、張 慧、 柳 茹、劉 露、 陳曉宇、 張 敏。
二、電子信息系(1人′5000元=5000元):
劉曉燕。
三、外 語 系(1人′5000元=5000元):
王曉霞。
四、建筑工程系(14人′5000元=70000元):
郝鳳鳳、 張志俠、 張巖紅、 李 娜、 解喜東、石 娜、閆 珂、張婷婷、 郭 濤、 劉曉婷、 劉永樂、劉彩俊、陳 紅、呂 亮。
五、藝術與傳媒系(4人′5000元=20000元)
呂桂方、劉海祥、郄 華、高 樂。
合計 人民幣:壹拾柒萬元整。 ¥170000元
此報告
內蒙古科技職業學院
內蒙古科技職業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