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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內教學工字〔2015〕8號
關于開展2014—2015學年度全區
普通高校“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
“優秀大學畢業生”評選活動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學校: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和造就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促進大學生提高自身素質,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表彰獎勵辦法》(內教學發〔1999〕9號),經研究,決定開展2014—2015學年度自治區普通高校“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原則
2014—2015學年度的評選工作按照《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表彰獎勵辦法》的要求進行。
二、評選推薦范圍
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學生(含碩士、博士研究生)。
三、評選推薦標準
(一)三好學生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自覺踐行科學發展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熱愛家鄉、熱愛社會主義;遵守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安定團結和民族團結。
2.熱愛所學專業,學習勤奮,成績優秀;積極參加科技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不斷提高創新意識和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身體素質好,達到國家規定的體育鍛煉標準;有一定的文學藝術修養。
4.團結同學,熱愛集體,熱愛勞動;品德優秀,文明禮貌,模范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現象作斗爭。
5.獲得本學年度校級“三好學生”稱號。
(二)優秀學生干部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自覺踐行科學發展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熱愛家鄉、熱愛社會主義;遵守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安定團結和民族團結。
2.積極主動創造性地開展學生工作,組織能力強,工作成績突出,在學生中能夠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3.熱愛所學專業,學習勤奮,成績優秀;身體素質好,達到國家規定的體育鍛煉標準;有一定的文學藝術修養。
4.團結同學,熱愛集體,熱愛勞動;品德優秀,文明禮貌,模范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現象作斗爭。
5.獲得本學年度校級“優秀學生干部”稱號。
(三)優秀大學畢業生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自覺踐行科學發展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熱愛家鄉、熱愛社會主義;遵守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安定團結和民族團結;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志愿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創業。
2.熱愛所學專業,專業知識扎實,學習成績優秀;畢業論文或畢業設計優秀;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強。
3.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身體素質好,達到國家規定的體育鍛煉標準;有一定的文學藝術修養。
4.團結同學,熱愛集體,熱愛勞動;品德優秀,文明禮貌,模范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現象作斗爭。
5.獲得本學年度校級“優秀畢業生”稱號。
四、評選、推薦工作要求
1.評選推薦工作要在學校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主要由學校學生處、團委承擔,可吸收教學科研部門、后勤部門和學校學生會負責人參加。
2.自治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大學畢業生”候選人的提名須在所在班級充分醞釀,通過民主評選產生。
3.推薦名額:各高校要按分配名額(見附件3),推薦“全區三好學生”、“全區優秀學生干部”、“全區優秀大學畢業生”候選人,不得超額推薦。
4.各校要求學生認真填寫登記表(見附件1)一式兩份,一份由學校相關部門直接存檔,另外一份經教育廳、團委蓋章后退還學校并存入學生檔案。學校相關職能部門人員將所有院系學生信息匯總后,認真填寫花名冊(見附件2),務必于2015年4月1日前將登記表、花名冊紙質版各一式一份報送至內蒙古教育廳高校思政與學工處,花名冊電子版發送至郵箱nmggxxg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5.對在見義勇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發明創造等方面事跡突出的,或在全國或地區性重大賽事或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學生,可適當放寬在智育、體育方面的評選條件,破格參加自治區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大學畢業生”評選。
五、組織領導
自治區教育廳(高校工委)、自治區團委負責對院校所報“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大學畢業生”候選人的書面材料進行審查、核準,并向“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大學畢業生”授予榮譽稱號,頒發榮譽證書。
為認真做好評選表彰工作,自治區黨委高校工委、教育廳和自治區團委成立評選領導小組。
組 長:侯 元(自治區黨委高校工委書記、教育廳廳長)
副組長:姚云峰(自治區黨委高校工委副書記、教育廳副廳長)
陳曉東(自治區團委副書記)
成 員:常 柱(自治區教育廳高校思想政治與學生工作處處長兼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齊斯琴(自治區團委學校部副部長)
陳俊杰(自治區教育廳高教處處長)
劉玉琦(自治區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主任)
李 光(自治區教育廳監察審計處處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教育廳高校思想政治與學生工作處。
聯 系 人:劉 惠 聯系電話:0471-2857002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丁香路5號內蒙古教育廳辦公樓1002室 郵政編碼:010011
電子郵箱:nmggxxgc@126.com
本通知及附件可登陸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門戶網站www.nmgov.edu.cn“思想政治”欄下載。
附件:1.“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大學畢業生”登記表(可使用往年紙質表,統一使用A3紙正反面打印)
2.“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大學畢業生”花名冊(請參照范例制作Excle表格)
3.“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大學畢業生”名額分配表(數據來源與教育廳發展規劃處2014年底統計數字,如與本校實際數字有出入,以此為準)
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高校工委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共青團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
2015年3月10日
附件2:
內蒙古自治區高校優秀畢業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花名冊
學校名稱: 年 月 日
編號 |
姓 名 |
性別 |
民族 |
院 系 |
年級及專業 |
評選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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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1 |
張小蘭 |
女 |
漢族 |
文學學院 |
2012級漢語言文學 |
三好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