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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升本科選拔工作的通知》(內教高函【2016】7號)精神,我院將繼續組織專升本選拔工作。現將本次專升本選拔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拔考試程序
1、符合專升本條件的學生向所在學院提交書面申請,并填寫《2016年專升本推薦審批表》(交1寸照片2張,照片背面寫清學院及姓名)。2、各系部負責選拔本系部專升本的初選和推薦。
3、學院專升本選拔工作小組要根據專升本選拔條件,按照公平公正、擇優推薦、寧缺毋濫的原則進行推薦。
4、退伍軍人優先推薦。
二、選拔考試安排
考試時間為2016年5月14日,具體安排見附件。
三、選拔考試內容
考試科目為外語(不包括英語教育專業)和專業綜合課。外語為英語,滿分100分,專業綜合課滿分300分。各升本專業綜合考試科目見附件。
四、有關要求:
(一)各系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切實做好宣傳工作,確保每一位同學知曉。
(二)各系要堅持“公平公正、擇優推薦”的原則,嚴格按照選拔條件和程序執行,確保工作質量。
特此通知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