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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關于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進一步落實《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教育部令29號)和《教育部關于公布(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的通知》(教辦函〔2014〕23號)的要求,我院對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信息工作公開進行了逐項檢查,結合我院信息公開工作的實際情況,特編制本報告。
學院本年度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以下簡稱:“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內蒙古科技職業學院官方網站(http://www.scmxls.cn/)信息公開欄目上查看及下載。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異議,請與內蒙古科技職業學院辦公室聯系。通訊地址:呼和浩特市機場高速44號;郵編:010011;電話:0471—2315168;傳真:0471-2315168。
一、信息公開工作概述
2018-2019學年,我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設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和教育部推進教育公開的總體安排,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繼續將信息公開工作納入我院管理工作和依法治校體系中,將其作為提高學院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對照清單內容逐項檢查,全面、及時、準確地公開清單事項。不斷提升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充分保證了全體師生員工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全面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在具體工作中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等方式,有力地推進了學院各項工作的提升和發展。
(一)切實抓好信息公開主體責任
1. 完善工作機制。在學院黨總支領導下,由黨總支辦公室、校長辦公室牽頭,聯合教務處、各系、院辦、學工處、招辦、財務處等有關職能部門形成信息公開的聯動機制,構建了高度重視、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 強化工作認識。通過召開動員會、辦公行政例會、座談會等多種形式,不斷強化信息公開認識,明確信息公開職責,及時將學院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校內外監督,進一步提高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自覺性。
3. 優化平臺建設。不斷加強學院網站、校園公示欄、板報等傳統信息發布平臺建設,進一步充分利用新媒體技術,通過微信公眾號、釘釘群、QQ群、LED屏等渠道,分門類、多層次、廣維度的及時主動公開學院創新改革發展過程中的熱點問題和師生員工、社會公眾關心的焦點問題。
(二)深入推進信息公開取得成效
1. 豐富信息公開內容。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公布(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的通知》(教辦函〔2014〕23號)的要求,我院不斷完善優化公開目錄,豐富公開內容,優化人機界面,增強網站交互性、易用性,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和社會需求對學院網站進行了重新調整,優化目錄分類、減少目錄層級、豐富目錄事項、細化目錄內容,保證相關信息發布及時、全面、明晰,落實了信息公開工作要求。目前,學院以《清單》要求為底線,將信息公開網站細分為“基本情況”“招生考試信息”“財務、資產及收費信息”“教學質量信息”、“學生管理服務信息”等板塊,全方位公開學院信息。不斷加大教學、行政、招生、財務等重點領域信息和學院重大事項決策的信息公開力度,不斷提升公開信息質量,推進學院管理服務工作公開透明。
2. 強化民主渠道建設。學院采取靈活多樣、行之有效的參與途徑,促進廣大師生員工積極參與學院決策過程。不斷加強教代會、學生代表大會信息發布工作,設立溝通交流信箱和熱線電話,為學院師生員工和社會公眾參與學院改革發展提供渠道保障。
3. 做好保密工作審查。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規范(試行)》、《教育部國家保密局關于加強高等學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的要求,既做到防止不斷擴大保密范圍損害公民的知情權,又重視防止失泄密事件的發生。按照“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要求各部門、系部按照保密法等規定,嚴格執行信息公開的保密審查程序,確保不公開涉密信息。
二、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一)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1、主動公開信息相關統計數據
2018-2019學年度,學院通過網站公開信息128條、電子屏幕63條,信息欄公告88條,微信公眾號92條,校釘釘群360余條。主要內容涵蓋基本信息、招生考試信息、財務、資產及收費信息、人事師資信息、教學質量信息、安全信息、學生管理服務信息、學風建設信息及其他信息。
(2)2018 年至 2019年度校內公開發文96份,發布的文件類別為黨建、學團、教育教學、招生、校園安全、就業創業、 職業培訓等方面。
(3)本年度,學院召開董事長辦公會議10次、院長辦公會 15次、黨員工作學習會議12次、教職工大會2次、行政辦公會議35次、輔導員座談會32次、學生座談會16次、后勤保障工作會議8次、校園安全工作部署會議11次等,并將會后領導的工作部署、要求及部門的工作安排以會議紀要的形式向各部門進行了傳達,部分內容通過校釘釘群、校QQ群、校微信群及時通報 。
2、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情況及特色做法
(1)招生信息公開情況和特色做法
我院在招生工作中,始終貫徹落實“陽光工程”,構建了全方位、立體化的外部信息公開平臺,完善了內部監督和社會監督的多重監督工作機制,提高了招生工作的信息公開力度,切實做到了科學規范、合理透明招生。 按照教育部、自治區區教育廳相關工作要求,我院實施以下四項措施來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開。 一是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力度。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自治區招生考試中心、學院網站以及將我院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等及時、準確發布,確保招生工作井然有序,有據可查。 二是進一步拓展信息咨詢渠道。我院招生宣傳緊跟多媒體時代步伐,通過學院網站、招生熱線電話、微信公眾號等實時發布我院招生信息,并通過家長咨詢接待、招生熱線、實地發招生簡章、QQ在線解答等多種方式,線上線下廣泛宣傳我院年度辦學特色、招生政策、程序及規則。為考生提供了便利條件。三是進一步完善信息反饋途徑。針對我院在公布招生錄取信息后的意見和建議,我院通過招生咨詢電話、傳真、 郵箱等,均會及時進行信息核實和反饋,確保錄取工作順利無疑。四是構建了完備的校內監督和社會監督的監督機制。我校院領導深入招生工作一線,參與高考招生錄取工作關鍵環節,并參與學院招生政策的制定與修訂,參與學院招生重大事項的討論與決策。招生錄取期間整體工作嚴格遵守招生規則,切實做到招生工作的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為我院招收工作形成制度保障。
(2)財務信息公開情況和特色做法
不斷拓寬財務信息公開途徑,主要通過以下方式: 一是學院網站。通過學校網站及時主動公開我院2018年決算信息、2019年預算信息等及相關財務制度。 二是紙質媒介。除網站信息公開外,財務決算主要數據同時以年檢形式向社會公眾和校內職工公布。 三是校內公告欄。在公告欄中公示教育收費項目及標準信息等。
三、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情況
學院已在《內蒙古科技職業學院信息公開辦法》中明確了依申請公開的受理機構和程序。2018—2019學年中未收到社會公眾提出的公開信息申請。
四、對信息公開的評議情況
我院注重通過多種途徑發動本院師生、員工和社會公眾關注并參與學院的信息公開工作,并根據其建議及時改進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做法。定期對信息公開內容進行自查,并及時對自查問題進行改正。社會公眾及院內師生及員工普遍對學院信息公開的途徑、范圍、內容等表示滿意。
五、因信息公開工作遭到舉報的情況
本學年度學院無因信息公開工作遭到舉報的情況。
六、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新做法新舉措:一是健全和完善科學制度機制,促進信息公開工作的規范化。學院多次召開會議對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研究部署,認真制定了《信息公開實施辦法》,對信息公開的內容與范圍、方式與程序、監督和保障等作出明確規定。形成了“黨總支統一領導、學院行政主持、業務部門各負其責、教職工群眾積極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二是學院積極把握信息公開工作規律,充分運用學院網站、微信公眾號、校釘釘群、校QQ群等有效提升了信息公開工作的時效性;根據主動公開的信息內容及特點,學院還運用微信平臺、網上辦公系統(OA)、教務管理系統、學工管理系統及時向學生發布涉及學生日常學習、生活的重要信息內容,確保了涉及學生范疇的各項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三是及時公開信息。學院教職工入黨、學生入黨、教師職稱評定、學生獎助學金公示名單在學院電子顯示屏上滾動發布,在黨總支會議、院長辦公會議、行政辦公會議、黨員大會、教職工會議、學生大會等及時傳達相關內容或公布有關信息,對師生提的議題及時辦理,及時公開辦理情況。
(二)主要經驗:建立完善信息公開長效機制。充分發揮教職工座談會、學生座談會、教職工代表會議提案和意見箱、監督電話的作用,暢通各種溝通渠道,做到事事有落實,件件有反饋。建立學院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考核評估和監督檢查制度,確保信息公開全面、及時、準確,促進學院信息公開工作有效落實。
(三)存在的問題:信息公開工作隊伍建設存在薄弱環節,信息收集、信息發布、信息咨詢和信息監管水平有待提高。
(四)改進措施:
一是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利用多種形式對信息公開工作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提高政策水平和業務水平。充分發揮學院部門職能和作用,促進完善信息公開途徑。
二是豐富學院信息公開內容和形式。督促各部門在公開信息發布內容上做到實時發布、及時更新。加強學院網站建設,完善微信、微博等新媒體運行與管理,拓寬信息公開平臺,發揮網站信息公開與服務師生員工的紐帶作用。
三是加強信息公開的維護與管理。加強對學院網站欄目內容、信息采集與發布程序等管理,做好網絡信息安全監管,防范不良信息擴散和負面影響,提高師生和社會公眾對信息公開的關注度、認知度和公信度。